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委托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盘龙铅锌矿6000t/d采选扩产改造工程项目》编制工作。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盘龙铅锌矿6000t/d采选扩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简介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来宾市武宣县桐岭镇盘龙村~湾龙村一带,距离武宣县城12km,行政区隶属桐岭镇。项目性质为改扩建,开采矿种为铅锌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拓系统采用新箕斗主井+1#副井+2#副井开拓系统,总服务年限27.0年,配套一座新的选矿厂,采选规模为6000t/d,项目选矿厂选矿工艺为“浮铅→浮锌→浮硫→重晶石选别”。
项目矿山开采顺序:首采中段为-560m中段和-620m中段;立面上前期-620m以上矿床从下往上开采,后期-620m以下矿床上往下开采;平面上从上盘至下盘、从回风井一侧向进风井一侧后退式开采。开采方法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和浅孔留矿嗣后充填法。矿石由箕斗主井提升出地表后,卸入原矿仓,由皮带运至选厂。
三、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有:(1)地下开采凿岩粉尘及爆破废气、原矿堆场、皮带运输粉尘、破碎和筛分粉尘、浮选药剂、运输扬尘及柴油发电机废气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2)矿井涌水、选矿废水、尾矿库溢流水、选矿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水的排放;(3)废石、尾矿砂、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对环境的影响;(4)采矿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四、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1)生产废气: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作业,井下废气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扩散至地面废气浓度,堆矿场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采用洒水方式,降低粉尘的扩散。矿石破碎和筛分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输车辆在运输时不得装载过满,采取洒水、加盖篷布、运输道路硬化可有效降低运输粉尘对大气的影响。
(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矿井涌水经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限值标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外排至黔江;选矿废水经泵扬送至尾矿库,自然澄清后大部分回用于选矿,小部分经尾矿库溢流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马来河。
(3)固体废弃物:基建期废石临时堆存于排土场;生产期采矿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尾矿砂70%胶结充填采空区,30%存于尾矿库;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堆存于尾矿库;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选矿;生活垃圾运送至桐岭镇垃圾中转站。。
(4)噪声:对高噪设备降噪措施,特殊岗位工人配戴耳塞、耳罩等。对工业场地各设备安装减震垫;通过以上措施,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使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
(5)矿山生态恢复:在厂区内种植树木及铺设草地能有效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对工业场地及尾矿库进行生态复垦绿化,能有效地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场址选择合理,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人员的影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盘龙铅锌矿6000t/d采选扩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您在公示发布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应给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广西中金岭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苏振华 电话:18078273966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1 卷石天地大厦A座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1581036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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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