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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张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在山东济宁海螺发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7  浏览次数:222
核心提示:全国首张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在山东济宁海螺发出
 

 

  18日,济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从济宁市环保局领到了全国首张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该证副本详细载明了该企业从生产到出厂过程中的各种污染物排放“天花板”。今年年底前,全国水泥工业企业环保达标的,都能领到这张许可证。

  此张排污许可证仅一页纸,其副本则多达一百余页。里面详细标明了企业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重污染天气或枯水期等特殊时期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等数据。今后,这里面的数据将成为海螺水泥排污的标准和依据。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群华介绍,海螺集团在全国有150余家下属企业,济宁公司这次在全国率先领到了排污许可证。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此,国家环保部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长三角、珠三角重点区域完成钢铁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8年底前,全国其他地区完成钢铁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国水泥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相比以前,这张全新的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污染物逐步扩大到影响环境质量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范围逐步统一到固定污染源,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通过提高排放标准等,依法确定企业更加严格的许可排放量,从而服务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就连厂区道路扬尘、车辆撒料等都有标准。”赵群华说,有了这张证并不是一劳永逸,企业还需定期进行检测、上报,这种变革,对水泥行业企业来说是规范,好事,对一些小企业来说,有的需要增加环保成本,有的实在无法达标则面临较大的冲击。

  济宁市现有27家水泥行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今后企事业单位须持证排污,一企一证,不得无证排污。排污许可证将成为每个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逾期未能取得排污许可证,将会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相关负责人也会被追究责任。

  目前,济宁市已于6月底前完成了38家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他行业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要求陆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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