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资交矿公开〔2025〕03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蒲村萤石矿深部及周边详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受让人信息
1.协议受让人:杭州临安三景萤石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596639111F
3.法定代表人:项昌炎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双塔村
二、探矿权基本情况
1.探矿权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蒲村萤石矿深部及周边详查
2.勘查区域位置: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蒲村村
3.勘查矿种:萤石(普通)(矿产代码:63701)
4.勘查区域:由14个拐点圈定,面积3.8474平方千米,勘查区域坐标见表1。
表1 勘查区域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5.出让期限:5年
6.现有工作程度:根据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提交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蒲村萤石矿深部及周边详查探矿权协议出让论证报告》,本次协议出让探矿权地质工作程度基本达到普查阶段,成矿地质条件为中等型。
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确定及缴纳方案
本探矿权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提交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蒲村萤石矿深部及周边详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方案》,起始价为¥23.0844万元。受让人应在收到征收机关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起始价向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安区税务局申报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