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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2025 年甘肃省 29 宗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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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期:2025 年 9 月 12 日 -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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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出让文件获取时间:另行公布
(一)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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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 “交易主体注册”,可选择办理 CA 数字证书;(https://ggzyjy.gan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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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交易一网通办” 系统以 “投标人” 身份登录,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 中操作 “我要投标” 完成报名登记。
(二)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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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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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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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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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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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信用中国” 网站需查询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信息。
指定时间内,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数据一网共享” 下的 “矿业权” 栏目免费下载。
(一)成交确认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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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候选人需在5 个工作日内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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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自签订确认书起5 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官网公示1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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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需在2 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
(二)合同签订与出让收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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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逾期视为违约(承担保函兑付及差价追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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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收益缴纳按财综〔2023〕10 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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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探矿权阶段首次缴 10%,剩余部分转采后分期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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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及以上规模矿山,分摊年限不少于采矿证有效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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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时,按 “年度销售收入 × 出让收益率” 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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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按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后,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探矿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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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等非网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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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织统一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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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结束后发布正式公告,所有信息变更以自然资源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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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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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疑问(省自然资源厅):0931-876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