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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集团卖股还债,沙钢系56亿接手,藏格矿业回应:不影响控制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9  浏览次数:233
核心提示:藏格集团卖股还债,沙钢系56亿接手,藏格矿业回应:不影响控制权
 藏格矿业12月15日晚间公告显示,藏格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藏格矿业1.29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52%)、向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青出于蓝”)转让其持有的藏格矿业4424.8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5%);藏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永鸿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藏格矿业8511.39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4.32%)。

12月16日,藏格矿业表示,目前控股股东通过股份转让、缩股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均是在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前提下进行的。

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新沙鸿运与宁波青出于蓝表示,此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对藏格矿业价值的认同和发展前景的看好,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协议受让部分藏格集团股份。

据悉,藏格集团与永鸿实业此次股份转让系二者在国信证券的5.11亿股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对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公告披露显示,藏格集团与沙钢系此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藏格矿业收盘价的70%,即21.96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计56.64亿元。

此次交易完成后,新沙鸿运对藏格矿业的持股比例将升至14.57%,宁波青出于蓝的持股比例为2.25%。与此同时,藏格集团对藏格矿业的持股比例将降至32.02%,永鸿实业的持股比例则降至14.01%,藏格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12月16日,藏格矿业表示,沙钢系企业现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但藏格集团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仍可保持控股地位。

自2020年三季报首次位列藏格矿业前十大股东后,沙钢系近期再度增持。10月下旬,因涉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物权一案,藏格集团持有的藏格矿业5500万股股票与永鸿实业持有的2600万股股票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新沙鸿运以合计15.61亿元竞得上述被拍卖的藏格控股8100万股股票,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65%。解决债务问题的同时,藏格控股亦在推进钾肥主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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