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矿产资源的开发,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也形成了赣州、德兴等一批以矿业经济为主的资源型城市,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江西省制定《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绿色矿山的建设任务和目标,明确了矿业企业用矿、用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形成了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体系、评估核查要求等。
历时3年多的建设,江西省矿山从“废物排除”到“环境净化”,再到“废物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让资源实现效能最大化:矿山总数从2015年的5237座减少到现在的2418座;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8.84%提高到现在的17.7%,提前达到2020年的规划目标(12%);主要大中型矿山开采回采率达95.28%,选矿回收率达87.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矿山企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