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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十条"重点监控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等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8  浏览次数:253
核心提示:"土十条"重点监控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等企业
  继2013年、2015年中国分别发布实施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后, “土十条”历时3年,于今年5月31日才正式公布,并筛选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作为重点监管行业。
  相对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能通过感官直接察觉,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及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其污染性更高,“土十条”的发布也更为重要。
  此次“土十条”主要对有色金属企业污染监管、污染防控及企业建设用地规划,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全面强化监管执法:
  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2、强化企业布局管控:
  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3、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
  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适时修订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017年底前,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4、建立调查评估制度 造成污染不能一走了之:
  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这意味着以后企业退出时不能一走了之,还要对土地污染负责。
  在“土十条”发布后,有色金属企业的新建及运行中产生的污染都将会受到严格的把控,未来有色企业的建设或将日趋规范化。但对于企业来说,对污染的后期处理费用或将令企业运行成本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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