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来,湖州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绿色矿山,以“四铁精神”开展矿山企业综合整治。2016年,湖州列为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写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湖州以该试点建设为契机,坚持绿色发展引领,提出“从严从紧,依法规范”管理的基调和“生态优先,总量控制,自用为主”管理的目标,组织实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157”建设规划,全面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全域建设绿色矿山,全面治理废弃矿山,深化矿地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走出一条湖州特色的“环保建矿、科技强矿、生态美矿”绿色矿业发展之路,为全国绿色矿业发展提供了“湖州经验”。
在全面开展矿山企业综合整治中,湖州严格分区管理,以“减点、控量、生态、集聚”调整矿山布局,实现点少、量减、矿山布局优化,矿山“多、小、散、乱、污”问题得到了根本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了根本好转。“矿山削减到47家,建筑石料年开采量下降到4700多万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在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列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库24家,占比全省最高。
同时,湖州全面治理废弃矿山,组织实施矿山复绿三年攻坚清零专项行动,提前完成“两路两侧”重点区域废弃矿山清零攻坚任务,新增矿山治理恢复面积(绿色发展指数)连续三年全省第一,实现了生态、土地、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