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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标准可望与矿业一同“走出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3  浏览次数:236
核心提示: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标准可望与矿业一同“走出去”
  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7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联合国分类建立对接的相关文件。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标准体系的核心,是纲领性、框架性标准,也是矿业最重要的标准之一。至目前,我国已发现173种矿产,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62种,是世界矿业大国。据了解,我国是最早参与联合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框架研发工作的5个国家之一。自1997以来,国土资源部多次派专家参加联合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专家组会议。2016年初步形成我国现行固体、油气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联合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框架2009分类对接方案。
  会议指出,对接工作是我国矿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一方面,将促进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标准走向世界,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和我国矿业“走出去”,有利于跨国矿企资产核定和矿业资本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将明晰资源资产化路径,推动后续工作,对我国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起到积极作用。会议同时指出,对接文件旨在建立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联合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对应关系,不影响各自标准的独立使用,不是对各自现有分类标准的修订。
  部长办公会还研究了部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有关情况的报告、关于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有关事宜,审议并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国统一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大数据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并听取了2017年第18次用地会审、第11次探矿权采矿权会审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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