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内蒙古出台矿业项目节能审查新规,未通过审查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2025-08-06 08:34  点击:0
 呼和浩特8月4日电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将对矿业项目实施更严格的节能审查制度。

 

根据8月4日发布的《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1. 所有新建、改建矿业项目必须通过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开工

  2. 露天煤矿、金属矿等大型项目将面临更严格的能耗审核

  3. 审查通过后2年内未开工的,批文自动作废

  4. 采矿方式、选矿工艺等重大变更需重新申报


重点提示

  • 年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的矿山项目必须进行专项审查

  • 煤矿项目需额外关注煤炭消费量指标

  • 选矿厂、尾矿库等配套设施的能耗将纳入整体评估


新规意味着:

  • 高耗能矿业项目审批门槛提高

  • 现有矿山技改项目需重新评估能效

  • 绿色矿山建设将成为必选项


建议各矿业企业:

  • 立即开展在建项目合规性检查

  • 提前规划节能技术改造方案

  • 关注9月1日正式实施节点

 

目前,该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8月20日前通过自治区发改委官网提交建议。